一、湖北活力集团有限公司重整事项进展
2023 年 11 月 15 日,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湖北活力集团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2023)鄂 1002 破 7 号】
2023 年 11 月 16 日,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指定湖北永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湖北楚明律师事务所担任湖北活力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
2023 年 11 月 22 日,湖北活力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发出通知,湖北活力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可向湖北活力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申报债权
2024 年 3 月 6 日,湖北活力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召开湖北活力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24 年 3 月 16 日,湖北活力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活力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的报告
2024 年 7 月 29 日,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裁定对湖北活力集团有限公司、荆州小活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活力缇乐(湖北)日化有限公司、活力家族(荆州)商贸有限公司、萌倍活力(荆州)商贸有限公司、上海活力二八花漾商业有限公司、上海活力二八波尔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瀚鼎格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活力二八实业(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活力二八漾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活力二八妍新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2024 年 7 月 30 日,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指定湖北活力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担任湖北活力集团有限公司等 11 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管理人
2024 年 9 月 13 日,湖北活力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发布招募投资人草案公告
2024 年 9 月 18 日,湖北活力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召开湖北活力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二、湖北活力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期间业务安排
2023 年 11 月 21 日,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发出通知书,通知湖北活力集团有限公司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停止清偿债务;并要求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承担下列义务: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2.根据本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4.未经本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5.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 12 月 10 日,湖北活力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完成接管湖北活力集团有限公司印章,封存保管;未经联合管理人授权或者同意,任何单位或自然人,不得使用债务人湖北活力集团有限公司印章,不得以债务人湖北活力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从事任何民事行为。
2024 年 1 月 23 日,湖北活力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同荆州市力盛商贸有限公司签署《授权经营协议》,该协议于 2024 年 3 月 6 日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向债权人大会公布,并由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正式生效。根据《授权经营协议》,荆州市力盛商贸有限公司获得独家生产、销售活力集团旗下的全部品牌产品的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18 条之规定,所有由湖北活力集团有限公司在 2023 年 11 月 15 日前签署的公文、合同、证明文件、授权文件等,自 2024 年 1 月 15 日后,除非由湖北活力集团有限公司书面决定继续履行的,其他均已解除,不再具有法律效力,由于合同解除给合同另一方带来损失的,也可依法向湖北活力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申报债权。
湖北活力集团有限公司重整事项的更多进展及详细资料,可查询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https://pccz.court.gov.cn/
三、相关联系方式
湖北活力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
联系人:朱矩刚
联系电话:13477829611
地址:荆州市沙市区长港路与塔桥路交汇处楚豪大厦2单元17楼
荆州市力盛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16-8010828
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园林路沙市总工会新大楼3楼30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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